交警在路口嚴查開遠光燈的過往車輛 羊城晚報記者 周巍 攝
  交警部門稱將把查處此類交通違法行為列入常態化管理
  羊城晚報訊 記者唐珩、通訊員交宣報道:為了進一步消除夜間行車安全隱患,廣州交警結合酒後駕駛整治,在設點查車時加大對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全力保障市內交通秩序。22日,記者來到廣州交警設置在吉祥路段的查車點,現場執勤民警就機動車輛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交警部門表示,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不按規定使用燈光、濫用遠光燈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門已將查處此類交通違法行為列入常態化管理。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編輯:王燕子  (原標題:廣州嚴查汽車違規使用燈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m44mmtco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