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報道稱,今年7月至今,已有24個省(市、區)依公民申請,陸續公開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俗稱“超生罰款”)徵繳總額,共計200.98億元。未公開的省份有:安徽、山西、西藏、浙江、山東、甘肅、天津。
   這200.98億用哪兒了?多省份人口計生委、財政廳的解釋是:社會撫養費用途,自己不掌握,由縣級計生部門征收,歸同級財政支配。據《新京報》報道,陝西省2012年度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為1.83億元,在24個省(市、區)中排第14位,但記者昨日多方聯繫省上相關部門,官方未對此數據的準確性給予明確答覆。那麼,我省的社會撫養費是怎麼征收的?
  >>我省標準:當地上年人均收入3~6倍
   《陝西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規定,超生一個的,以夫妻雙方所在的縣、市、區城鎮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所在的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為基數,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收入超過基數的,還應當加收超過部分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超生兩個及以上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以超生子女數為倍數計徵。
  >>繳納時限:30日內一次性繳齊
   按規定,社會撫養費一般由區、縣政府計生部門立案調查、搜集證據,作出征收決定,當事人在收到征收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到指定銀行(信用社)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若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要按月加收所欠繳社會撫養費千分之二的滯納金,超過規定期限三個月仍不繳的,將由法院強制執行。社會撫養費及滯納金應當全額上繳國庫,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管理。
  >>基層說法:社會撫養費征收難度大
   記者昨日採訪了西安市一位計生部門工作人員,對方稱征收社會撫養費一直是個“老大難”。因為很少有人主動申報繳納,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有人舉報,計生部門去查實。
   “一般主動來告知情況或繳納撫養費的,我們都按照最低標準,也就是三倍征收,但若態度惡劣,不接受檢查,有能力繳還不願意繳的,我們會根據情況提高征收標準。”該工作人員說。“每年我們都會向省、市人口和計生部門上報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情況,並將這筆錢統一上繳區級財政。”
   記者瞭解到,社會撫養費征收難,在本地已成為普遍情況,每年實際征收到的社會撫養費,和實際應繳數字存在不小的差距。
   本報記者郝蕾  (原標題:我省社會撫養費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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